陽金公路上,我絲毫不闔眼的專注盯著前方。
霧是那樣溼黏的緊貼車窗,視線一度被侷限在十公尺之內。『....忘了問你走那個方向...』,四周茂茂鬱鬱的山樹,隨著公路高度攀升,逐漸被灰白色澤替代,『....你的面孔我已想不起來....』我讓 E 放上了阿昇的歌,然後不知不覺,開始跟她說起公海豚與孩子的故事。
原來我是喜愛開車的。
這種事情,還真的是在能夠掌握到方向盤之前,無從知曉。
早晨在公館接了 E ,言明我自己也不知道目的地在哪,只是稍微有方向的(海邊、北方)。 E 擺擺頭說去哪也沒關係,她似乎一點也不介意我為開車而開車,天空飄雨,我生疏的打起雨刷,卻始終找不到合適的節奏。(啊,原來辛亥路不能左轉!師大路也不能左轉!)。E 嗤嗤笑了起來,她真是個合適的開車伴侶,我們講起Discovery Channal 中曾經報導的,必須一直右轉的腦部受傷病患(然後開始將近三十分鐘關於腦部受傷的奇特行為對話)。終於在一天之內開上百公里,去淡水加油,三芝上廁所,轉進金山老街吃碗陽春麵,然後開上陽明山靠近天堂,最後卻落腳烏來喝咖啡。
現在回想起來,這一路似乎在與 E 上演公路版的Before Sunset,我們變換著背景音樂(從Bob Marley, 到『如果有一件事是重要的』,過了淡水開始播起James Blunt,上了陽金放陳昇,回烏來時放著Madredeus,最後,送完 E,我放起Ode of Eternity,用低吼的歌德金屬送自己回家。)我們變化著話題,從周夢蝶談到CLAMP,從原住民重點部落補助計畫,談到 E 的新戀情。)
原來我是那麼喜愛開車的,這種事在握到方向盤之前,真的無從知曉。
我一直以為自己迷戀公路電影、從小立志開車穿越美國,是因為十六歲時在德州生活過的後遺症。當你聞過公路塵土的氣味,當蔓延到天邊的路徑在眼前展開,實在不可能不對輪胎滾過地面的那種顫抖發生情愫,但台灣終究不是個公路國家(是道路國家),大學拿到駕照後,我從來沒有上路過,就算把 Kerouac 的名字拿來tattoo在大腿上,也改變不了我坐困小島的事實。而且,身為女生,其實我很容易滿足於副手座的位置,當然直到,『啊!』
那就應該像是 Federer 第一次握到網球拍, Pelizzari 第一次穿上蛙鞋,我第一次大權在握的摸上了方向盤。
當然知道我對公路著迷的人也不少,Route 66 計畫從十七歲說到二十七歲(光陰...似箭),偶然看到正宗老美公路電影,除了盯著電視流流眼淚之外,好像也從來沒有什麼革命性舉動。
不過從花蓮回來以後,我開始伺機偷開Joanna的車子。其實大人是很微妙的東西,她們會說,當然可以,妳什麼都可以試。但當妳真的要去試的時候,她們總會一臉為難。然後告訴妳,沒有這麼簡單喔。
所以我假裝忽視Joanna向來謹慎、踏實的作風,硬是凹她把車給我開,幾次溫馨接送情(其實是要視察我的技術)之後,她終於鬆口,在出國的這幾天,將小VIOS交到我手上。於是,無論豔陽、驟雨、濃霧、還是深夜,這幾天來我每日每夜出去跑上百公里,終於確切了解到自己對開車的熱愛。
不過如果說到公路電影,如果還始終停留在 Thelma and Louise 的勇闖天涯風格,就太老套了(抹淚,經典,但仍然是經典)。我不得不要提一下本世紀讓我最欣賞的甜蜜蜜公路電影:伊莉莎白小鎮。
有多甜蜜,你大概要看了才會知道。在預告片中,片商不是將影片重點放在一個兒子對於死去老爸的回顧與理解,就是放在男孩與偶遇女孩的若遠若近,不過對我而言,本片重點當然是
那本公路書!!
女孩對男孩說:人生至少要有一次公路旅行阿。在男孩拿著父親的骨灰,決定不用飛機回程,而是開車一路從伊麗莎白小鎮回到大城市時,女孩將自己蒐集的公路書交給了他,裡面有無敵棒的配樂,「他造訪了孟斐斯市的Sun Studio,那是搖滾樂的發源地;見證了位於奧克拉荷馬市的Survivor Tree,那是美國精神的具體象徵。有生必有死,他也行經Jeff Buckley溺水身亡的密西西比河,走訪人權領袖金恩博士遇刺的Lorraine Motel。陪伴他的音樂是Smashing Pumpkins、Nick Cave and Bad Seeds與Red House Painters等。沿著女主角計畫的路線,他在不同情境下將不同音樂塞入音響裡。當音樂需要空氣時,他將車窗搖下,與之一同呼吸。」From 音速青春 Blog
男孩沿路灑著父親的骨灰,練習在森林中用單腳跳舞,去與公路書中提及每一樣沿途精采又平凡的人事物交集。媽呀,寫伊莉莎白小鎮的作者一定偷看我十七歲送給 D 的生日禮物(一捲漫長的Tape,碎碎念一個女孩從公館走路到民生東路。裡面錄滿我們十七歲時著迷的搖滾樂)。
不過當然跟所有的公路電影比起來,伊莉莎白小鎮實在只是個愛情喜劇(但在這多舛的世界,看太多 Natural Born Killer 也不是什麼好事呀),我最喜歡的片段,是以下
媽呀,如果我和Sasa中間有條公路,他一定會這樣陪我玩。實在是太浪漫又太符合我的個性了。
好了,重點是,原來我是那樣喜愛開車,
報告完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