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忘掉自己吧」男人說,「妳看起來不像是有身段的人,應該是把自己記得太清楚了。」

男人有張不是很美的臉,但雙眼就是有魅力,讓人想活在這樣的注視裡。

於是我想原來三十歲就是這樣的事,再也想不起來過去純稚的愛戀,再也沒有模糊情人的身影可供辨別,再也不會顫抖著身體,也沒有破碎後必須撿拾的心。

我試著記起來,試著把你記起來,試著把那樣一夜又一夜的執著與瘋狂憶起。但什麼都不存在,那一切愛戀就像1987年的大洪水,我看見蔓延的證據,心邊曾經即將淹沒的界線,但水已經不在這裡,絕望與愛也不在,我遺失你,在不知道怎麼完整與茁壯的人生中。於是我試著把你記起來, 試著,但什麼也不在,只有一次與陌生人的對話裡,看見你好像在那裡,


你在那裡嗎?


男孩開車很快,失去路燈的街道只有車燈照亮圍欄上的閃光指標。冷嗎?他把外套堆到我身上,我側臉看他,曾經這樣傾慕一個人嗎?是的,曾經這樣側臉看著另個人,思考他是誰,為什麼能將自己的心揪著那麼緊,為什麼他稍稍注視,就讓人從心裡甜蜜起來。而三十歲,失去的就是這些嗎?

而你,還在那裡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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